《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》
國家強制性標準正式頒布
近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(2020年第2號)》,批準公布了《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》、《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》等7項國家標準。其中,《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》(簡稱為《清洗劑限值》標準)標準號為GB 38508-2020,將于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。
據悉,《清洗劑限值》標準是根據國務院《“十三五”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》(國發[2016]74號)中“出臺涂料、油墨、膠黏劑、清洗劑等有機溶劑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強制性環保標準”、《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》(國發〔2018〕22號文)中“完成涂料、油墨、膠粘劑、清洗劑等產品VOCs含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工作”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《2019年工業通信業標準化工作要點》中“加快推進清洗劑等產品中揮發性有機物(VOCs)含量限值等重點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”等文件要求進行編制的。
眾所周知,在工業生產中,為了去除各種污垢,清洗劑得到了廣泛應用,已經成為重要的一類化學品。配制清洗劑時,加入一定量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s),可以大大提高清洗劑對含油類污垢的清除能力。編制《清洗劑限值》標準,可以從源頭限制VOCs物質的添加比例,減少清洗劑中VOCs物質的使用。
《清洗劑限值》標準根據清洗劑成分的組成,將清洗劑分為水基清洗劑、半水基清洗劑和有機溶劑清洗劑三類,分四項“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s)含量限值”、“二氯甲烷、三氯甲烷、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總和”、“甲醛”、“苯、甲苯、二甲苯和乙苯總和”對清洗劑產品提出了限值要求。《清洗劑限值》標準還提出了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值要求,并規定了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清洗劑產品的檢驗方法和包裝標志。
(《中國工業清洗》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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